100元、130元、150元、170元、205元,这一串数字是居巢区从1997年至今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最初的100元到现在的205元,整整翻了一番。十年里,我市城市低保对象从最初的每月维持在1万人左右增加到现在每月7万余人,这些低保人群,不再为柴米油盐发愁,生活开始有了希望。
家住市区金码头社区的张明伟一家是一个被社区工作人员挂心的低保户,夫妻二人几年前从企业下岗后,由于年龄较大,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张明伟自己的身体也很不好,家中还有一个上高三的孩子,生活非常拮据。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政府的救济政策不但帮助他解决了住院的2000元钱,还批准了他的低保申请,现在他一家享受了城市低保。“如果没有这钱,我们真的不敢想象自己家的日子该怎么过。”张明伟说,虽然自己还有兄弟姐妹,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家和孩子,不能总麻烦他们。现在自己的日常生活完全靠低保金,只要不乱花也就够用了。
像张明伟一家这样依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生活的我市城镇居民还有很多。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介绍,2006年,全市享受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有83万人次,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达6075万元。今年截至目前,已经发放城市低保金5041万元,仅8月份就有32780户、71721人享受城市低保。据介绍,经过十年完善发展,我市4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已由制度建立初期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每月200元左右(居巢区205元、无为200元、含山180元、庐江170元、和县170元),月人均补差也从制度建立初期的20多元提高到现在的80多元。
十年来,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基本达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有效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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