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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文明委《巢湖市市区市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市市容局近日印发了相应的市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市容局从即日起到明年上半年前将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同时对整治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细化目标,确定具体责任人,确保按计划进度完成整治任务。
在第一阶段(2008年10月底前)中,市容部门将以“治脏”为重点,突击解决10月7日市委主要领导检查市容工作时发现的施工材料乱堆乱放、生活垃圾乱扔乱倒、建筑渣土抛撒滴漏、人行道杂草丛生、道路清扫不及时、保洁不到位等问题。包括全面检查市区环卫清扫保洁、渣土运输中抛洒滴漏监督管理、整修和清理户外广告、整治店外店和流动摊点等。第二阶段(2008年底前)以“治乱”为重点,着力解决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设等问题,规范市容秩序。任务包括加大对出店经营、摊点占道现象的整治力度;调查摸底市区内影响市容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全面检修市区广场设施等。第三阶段(两会前)以“立制”为重点,积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市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任务包括加强市容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执法新方法;每周检查1次市区清扫保洁情况,明查和暗访市区、城乡接合部垃圾死角和卫生盲区等。第四阶段(明年上半年前)以巩固提高为重点,不断补缺补差,美化、靓化城市环境。
为使市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市市容局成立了市容整治工作领导组,每周对各责任单位、部门各阶段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一次,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根据督查结果,按月进行综合评定,给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影响整治工作进展,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