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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交通部门从10月下旬开始,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打击重点交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打击重点交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分水、陆两个部分。其中,水上运输主要包括:渡口未经审批从事渡运;渡船无证无照营运;渔船、农用船等非客渡船载客运输;非法缆渡;船员无证驾驶;未办理水路运输许可证从事水路营运;超越核定航区、航线营运;船舶未持有合格船舶国籍登记证书、检验证书,船员未持有合格船员证书从事水路营运;违反《安全生产法》、《港口法》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行为;违反危险品运输、装卸、作业有关规定的行为;违反集装箱运输、装卸作业有关规定的行为等。道路交通方面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驾驶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客运站未按规定认真落实交通部“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的规定,行包安检仪没有正常运转,没有严格实行车辆进出站的例检制度;违反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行为。 |